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料图)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
岗位:特巡警
类别一:勤务辅警28名(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类别二:文职辅警2名(限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
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三)身高不低于170cm,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68cm;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解聘和擅自从我局离职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从我局辞职未满两年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县公安局四楼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758611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征信记录、退伍证(退伍军人)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按照本招聘公告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笔试:测试应试者的基础性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凡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报名人员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四
人员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仪陇县公安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值班期间食宿由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按《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和缴存五险一金。
五
纪律与监督
本次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由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借招聘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6116
仪陇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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