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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科目一考试作弊,刑拘!

2023-08-21 18:06:16 来源:光明网

带着隐藏摄像头


(相关资料图)

入耳式微型耳机

场内的人拍试题

场外的人报答案

……

这种在电影中的考试作弊情节

竟然发生在

淮北一场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中

8月11日

濉溪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接到线索称

有人涉嫌在驾驶证科目一考试中

组织作弊

遂立即赶到现场

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保当场抓获

经查

当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保

组织驾校科目一考生

闵某、付某、王某、彭某四人

利用无线发射器材、摄像头

耳机等通讯设备

在驾校科目一考试中作弊

经讯问

犯罪嫌疑人王某保

对自己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保已被

依法刑事拘留

闵某等四位考生已移交至相关部门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照考试作弊

不仅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

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

更是在制造“马路杀手”

这不仅是拿他人生命安全当儿戏

也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所有学车学员

请严肃对待考试,不要投机取巧

这也是对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

来源:江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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