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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 马帅莎)日本政府22日宣布,将于8月24日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针对这一史无前例的核污染水排海决定和做法,此间专家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选择了对自身最便宜、最便捷的方案,为了本国的“经济账”将核污染风险转嫁给全世界,缺乏责任感、道义感。
从周边邻国的持续抗议到日本国内各界的反对之声,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正当性、合法性、安全性一直以来饱受国际社会质疑。专家指出,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在安全性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对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长期影响评估也缺少科学依据。
目前,日本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有效性和可靠性没有得到充分验证。根据计划,福岛核污染水的排海至少要持续30年。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研究员余雯表示,之所以排放这么长时间,不仅是因为其总量大,日本还企图通过延长排放时间,降低核污染水入海浓度,但国际科学界对这种长时间、低水平的辐射影响研究十分有限,“在核污染水排海的危害仍不明确的情况下,日方就贸然启动排海,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
另一方面,日方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排海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无害。余雯介绍称,福岛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进入海洋环境后,会随洋流扩散,对周边国家海域生态平衡和海洋环境带来不确定影响,也可能随海洋生物迁徙和食物链对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但国际社会注意到,日本却始终处心积虑营造排海有理、排海无罪的假象,甚至对表达正当关切的邻国无理指责。对此,大连海事大学黄渤海研究院院长张晏瑲质疑,如果排放的核污染水真的安全无害,日方为什么不在本国境内处置?为什么不将其用作日本国内的工业或农业用水?为何还要大张旗鼓地建设海底管道,将核污染水引流到太平洋?
在外界看来,日本此举不仅对人类和海洋环境构成潜在威胁,也违反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多个国际公约。
张晏瑲指出,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日本没有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日本政府至今没有发布任何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向利益攸关国家证明排海行为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就会“覆水难收”。事实上,排海绝非处置福岛核污染水的唯一选项,也不是最优解。日本政府曾讨论地层注入、海洋排放、蒸汽排放、氢气排放和地下掩埋五种处置方案。
“相较于其他几种方案,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最突出的特点是成本低、技术难度小,日本选择了最省事、最便宜的方法。”余雯说,其实,许多专家认为放置法是成本和处理难度相对较低的方法,放射性核素有半衰期,日本可以先将核污染水存放,降低其危害性,其间人类可能还会发现更先进、更妥当的技术处理这一问题。
当前,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已经遭到日本国内各界和利益攸关国家的抗议。日本在有其他处置方案的背景下,不顾国内外反对声浪,仍然一意孤行选择排海。对此,张晏瑲指出,日本执意采取对本国而言最便宜、最方便的处理方案,却将核污染风险转嫁给全世界,十分自私。余雯认为,日本为了本国“经济账”,将太平洋作为“下水道”,损害全球长远利益,缺乏责任感和道义感。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2日亦表示,日本公然向全世界转嫁核污染风险,将一己私利凌驾于全人类长远福祉之上。此举极端自私、极不负责任。中方强烈敦促日方纠正错误决定,撤销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以真诚态度同周边邻国善意沟通,以负责任方式处置核污染水,接受严格国际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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