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用完洗衣机之后你会关闭与洗衣机相连的水龙头吗?相信很多市民都没有这个习惯最近家住闵行的陈女士就因此产生了烦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陈女士的房子是租来的洗衣机是房东提供的不久前陈女士不在家时洗衣机水龙头至洗衣机进水口的连接管爆裂不仅将房子淹了还产生了1200多元水费
陈女士认为虽然自己没有用完就关水龙头的习惯,可这应该也不会引起水管爆裂。
那么因水管爆裂而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
本期嘉宾
谢飞律师
上海盈仑律师事务所
房东的洗衣机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律师表示,这涉及到租赁物使用及维修的法律问题。
从租赁的角度看
《民法典》第709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据这位咨询者所述,他承租这套房屋是用于居住的,但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都不会约定得很细,比如洗衣机的用途、电冰箱的用途等,所以要从常人的思维去判断。这位咨询者说是洗衣机进水口的连接管爆裂,虽然洗衣机上一般都会贴有标识,每次洗衣完成后,应当关闭水龙头,并且还应当关闭电源。谢律师坦言:“就像我身边接触的人,基本上平时都没有这一使用习惯,洗衣机的进水管也不太会因为不关水龙头而爆裂。所以虽然洗衣机上有这一告知,但根据这位咨询者表述的情况来看,不关水龙头也是在正常、合理的适用范围内,不能因为不关水龙头这一个行为承担全部损失。”
从维修的角度看
《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洗衣机是房东提供的,洗衣机的进水管是洗衣机的一部分。出租人有义务要保证这个洗衣机能正常使用,如果发生故障还要及时维修。
《民法典》713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谢律师表示,结合本次咨询来看,洗衣机水管爆裂,也有可能是因为在这次事故发生之前,洗衣机就存在故障或隐患。如果出租人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了房屋被水淹以及额外水费的损害后果,那就要房东自己承担了。
谢律师提醒,这是一个由房屋租赁引起的事件,当我们遇到此类纠纷时,还是要回到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因为双方的约定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要看看合同内容有没有对维修义务、房屋使用的注意事项等问题作出过特别的约定,如果有这些约定,还是要依据合同内的条款判断这些损失由谁负责。其次,洗衣机之前有没有发生过问题,房东与租客是否因此有过沟通。
具体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谢律师分析,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此前也没有出现过问题就突然爆裂,那么一般来说,出租方的责任占比更大。1200元水费基本应该由房东承担,房屋内部维修费用也应由房东承担,不过,对楼下邻居造成损失的责任是出租方(房东)和承租方(租客)需要共同承担的。
(图片由“今日闵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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