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物权化什么意思
债权物权化的意思是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为了强化对一些特殊债权的保护,赋予了这些债权某些物权的效力,这就使这些债权具有物权化的倾向。找法网提醒,债权物权化主要表现在:
1.租赁权的物权化,该效力集中表现为买卖不击破租赁原则,即房屋承租人得在出租人转让房屋时继续享有承租权,该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资料图片)
2.优先购买权的确认,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在特定买卖关系中,依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的财产。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
二、债权的法律特征
债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3.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债权与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大致如下: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所谓直接支配物,是指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的,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3.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物权为权利人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故必然具有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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